部分涉驗估參數進口報關單辦理流程調整的通知
日期:2017-12-26
通知內容
自2017年12月25日起,除浦東國際機場海關(報關單前四位代碼2233、2244、2216)、虹橋機場海關(報關單前四位代碼2203)受理的報關單外,所有放行前、放行后因海關驗估需要而提供的相關進口單證,交由現場業(yè)務三處集中處置。
辦事地址
放行前單證提交地址:楊樹浦路18號8樓集中驗估窗口。
放行后單證提交地址:楊樹浦路18號2樓事后驗估交單窗口。
注意事項
2017年12月25日前未驗結的進口報關單,仍由原海關單位處置。
以上內容轉自上海海關12360服務熱線